政策解读:《牧野区地震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8-17 08:15 信息来源:牧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牧野区地震应急预案》已经正式修订完成,现将预案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说明:

一、修订背景

因机构改革,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变化较大。原《牧野区地震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机构改革后全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需要,因此需修订完善。

二、修订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履行抗震救灾职责,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河南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办法(试行)》《新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修订内容

(一)《牧野区地震应急预案》明确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与其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Ⅰ、Ⅱ、Ⅲ和Ⅳ级。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省政府是应对我省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

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

县(市、区)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地震灾害和强有感地震的主体。

根据县(市、区)政府地震应急需求,市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二)《牧野区地震应急预案》对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对我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职能、任务进行调整,并增补了委网信办为成员单位,增加了附件《牧野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三)《牧野区地震应急预案》增加了《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与应急响应分级表》,便于有关部门更加快捷的预判响应级别和应急处置实施主体。

相关阅读: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牧野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媒体解读:牧野区完成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政策咨询渠道(牧野区应急管理局    306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