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丨我市出台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2-05 15:20 信息来源:牧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为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我市中医药振兴发展,更好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新乡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新乡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国际合作更加深入,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强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意见》根据总体目标,确定了19项具体目标: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医治未病能力、强化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支持建设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加强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攻关、实施中医药技术装备研究、搭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拓展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与饮片炮制技术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新乡道地药材品牌、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提升中医药开放水平。

  《意见》围绕发展目标,谋划了48项重点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推动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为建设健康新乡作出新贡献。

  为确保完成《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提出七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四是提供人才政策支持;五是加强中医药科技管理;六是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七是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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