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我市中医药振兴发展,更好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新乡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新乡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国际合作更加深入,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强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意见》根据总体目标,确定了19项具体目标: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医治未病能力、强化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支持建设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加强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攻关、实施中医药技术装备研究、搭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拓展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与饮片炮制技术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新乡道地药材品牌、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提升中医药开放水平。
《意见》围绕发展目标,谋划了48项重点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推动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公平性,为建设健康新乡作出新贡献。
为确保完成《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提出七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三是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四是提供人才政策支持;五是加强中医药科技管理;六是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七是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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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