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源产业开发区,区政府各组成部门:
根据区委提名(牧组干〔2023〕32号、牧组干〔2023〕4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任命:
王存士同志为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志鹏同志为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宁超峰同志为牧野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李登科同志为牧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史德峰、孙洪彬同志为牧野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 霞同志为牧野区教育体育教研室主任;
王康铭同志为牧野区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宪文同志为牧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翼同志为牧野区统计数据处理中心主任;
刘玉峰同志为牧野区商务促进中心主任;
杜泽洲同志为牧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凯同志为牧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薛万鹏、马 锐同志为牧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邢保军同志为牧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程希峰、周利祥同志为牧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 麟同志为牧野区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主任;
吴永吉同志为牧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李 乐同志为牧野区政务大数据中心主任。
同时免去:
石治平同志的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周 锋、王柏枝同志的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韩志鹏同志的牧野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张宪文同志的牧野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 翼同志的牧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涉改事业单位更名前职务自行免除。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