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源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现成立新乡市牧野区根治欠薪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秦大海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盛大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秦丹丹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张永胜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牧野分局局长
丁福友 区政府副区长
付中一 区政府副区长
马 凯 电源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马大鹏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魏 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刘进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程赵平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兼)
李 亮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茹运甫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 维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瑞娜 区民政局局长
张 巍 区司法局局长
杨鹏飞 区财政局局长
王萍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震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曹 斌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 山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国维 区商务局负责人
周 锋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梁玉忠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 卓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华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侯现英 区统计局局长
王 慧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英 区行政审批与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吕有泉 市公安局牧野分局副局长
蒋广春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抗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学东 区税务局局长
王丽红 区委办三级调研员
李鹏飞 团区委书记
于 涵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朱晓武 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萍芳兼任,办公室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组长批准。联席会议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