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快我区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根据《新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新政文〔2012〕171号)、《新乡市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2013-2017)》(新政文〔2013〕19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意见(2016-2018)的通知》(新政办〔2016〕11号),结合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城市绿化和重要河、渠、路绿化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建设牧野区城市林业生态圈,营造城区、近郊、远郊配置协调的绿色生态圈,为我区人民营造花香树绿、碧水蓝天的优美环境。进一步优化绿化结构,提高绿化档次,做到乔灌结合,四季常青,层次分明,提高我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把我区建设成新乡市北部天然屏障和生态涵养带,建设成市民出行游乐的后花园和天然氧吧。
二、建设任务
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要河渠为依托,实施分区突破、整体推进,建设内外圈生态防护林带、湖泊湿地、生态园区生态防护系统。
(一)内圈生态防护林带
1.建设任务及重点:根据《新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1-2020)》(新政文〔2012〕171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意见(2016-2018)的通知》(新政办〔2016〕11号),完成牧野区内圈环城生态防护林带部分绿化升级改造,城市道路绿化,主要交叉路口渠化美化,主要出入市口绿化美化,城区主次干道、十字路口的墙体、屋顶、窗口等处的立体绿化,主次干道沿线的拆墙透绿。
2016年:完成城区道路绿化的补植补造,未完工路口的渠化绿化,107国道、北环、西环部分环城生态防护林带的绿化。
2017年:完成主要出入市口绿化的升级改造,启动城区主次干道、十字路口的墙体、屋顶、窗口等处的立体绿化,主次干道沿线的拆墙透绿。
2018年:完成107国道、北环、西环部分环城生态防护林带升级改造,城区主次干道、十字路口的墙体、屋顶、窗口等处的立体绿化升级改造,主次干道沿线的拆墙透绿。
2.责任单位:城区道路绿化,渠化绿化、立体绿化、拆墙透绿建设由建设局负责;107国道、北环、西环部分内侧绿化由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外侧绿化由所在辖区镇(办)负责。
(二)外圈生态防护林带
1.建设任务及重点:完成长济高速、新濮路、新辉路我区所辖部分补植补造和绿化升级改造
2016年:完成长济高速补植补造和绿化升级,启动内外圈之间的国道省道绿化升级。
2017年:完成省道新辉路、新濮路绿化升级改造
2.责任单位: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路肩绿化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路肩外侧绿化由所在辖区镇(办)负责。
(三)河渠湖泊风光带
1.建设任务及重点:按照新乡市水系贯通生态专项规划的要求,完成我区涉及凤泉湖、卫源湖、定国湖三个新建湖泊的绿化美化;完成卫河、共产主义渠的绿化美化和升级改造。
2016-2018年:根据湖泊施工进度,完成凤泉湖、卫源湖、定国湖三个新建湖泊我区所辖部分的绿化美化;卫河、共产主义渠的绿化美化和升级改造。
2.责任单位:我区负责的河渠外侧绿化升级及湖泊绿化由所在镇(办)进行绿化美化。
(四)生态园区
1.建设任务及重点:一是在城市内合理建设休闲小游园。按照城市游园广场专项规划设计要求,因地制宜规划设计新园区。二是在城郊建设农林园艺游园。根据我区特色建设绿康花卉交易中心暨万亩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北大河生态园、蓝天花园、高湾欧美大粒樱桃自摘园。
2016-2018年:完成我区新规划游园、广场及生态园区的绿化美化和升级改造。提升农业园林的档次和功能,增加吸纳游客能力。
2.责任单位:城市内新规划游园、广场及生态园区的绿化美化和升级改造由所在镇(办)和建设局负责。农村农林园艺游园由镇(办)和农林畜牧局负责。
三、建设标准
(一)内外圈防护林带建设标准
1.树种选择:一是城市道路绿化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要求执行;二是高速国道省道外侧以杨树、四倍体泡桐、速生柳、大叶女贞、国槐、苦楝、金叶白蜡、金叶复叶槭、白蜡、法桐、千头椿、乌桕、香花槐等速生、彩色乔木树种为主体。内侧路肩及边坡以小乔木(山楂、石榴、梨树、苹果、柿树、桃树等)、灌木(紫薇、紫丁香、连翘、樱花、碧桃等)、花、草、藤等为主;三是河渠岸边选择耐水湿、耐盐碱、固土护坡能力强的乔木树种,内侧种植金丝垂柳、速生柳等耐水湿树种,外侧种植杨树、四倍体泡桐、苦楝、法桐等树种;四是在出入市口营建不同树种、各具特色的生态风景林,与城市绿化、美化工程互相衔接、协调统一,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的目的;五是高压线下等不宜栽植高大乔木的地方可种植桃、杏、核桃、石榴、黄金梨等名优经济林树种。
2.苗木规格:外侧造林苗木选择株高3-5米,胸径3-5厘米的苗木,内侧路肩及边坡苗木选择小乔木苗高1-1.5米,地径≧2厘米;灌木株高0.5-1.5米,地径≧1厘米。
3.绿化模式:乔木树种按照3×3,3×4米的株行距混交方式栽植,平均密度为55-70株/亩;经济林(乔木)按照3×3,3×4米的株行距,平均密度为55-70株/亩;其他经济林平均密度为100-300株/亩;花灌木平均密度为100-300株/公里;绿篱平均密度为10-20株/平方米。
内圈国道、省道路肩参照城市园林绿化标准执行;外圈环城新植生态防护林带原则上按照每三公里选择一个主栽树种,同时在绿化带内营造1.5-2米宽的绿道。
4.绿化宽度:内圈生态防护林带单侧控制在10-20米;高速、国道、省道生态防护林带单侧控制在10-30米;外圈环城生态防护林带单侧控制在50-100米。
(二)河渠湖泊风光带建设标准
按照新乡市水系贯通生态专项规划的要求,对湖泊进行分区规划,实行相应的政策管控力度;对湖泊岸线进行统一规划,从岸线利用角度实行岸线的分类管理,结合湖泊分级空间管制,加强岸线生态修复;充分考虑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形成良好的湿地生态保护系统。河渠生态防护林带单侧为10-20米。
(三)生态园区建设
在现有园区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精品生产、休闲观光。示范带动的目标,充分结合体现地域特色和文化背景,进一步升级改造,使其文化档次、设计品味更具特色。城市公园、游园及广场等绿化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标准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将牧野区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实行年度考核。
(二)妥善解决绿化用地。对建设需要占用的土地,通过租用、征用、结构调整等方式,保证土地合法流转,达到生态效益,景观功能、经济效益相结合的目的。
(三)筹集建设资金。一是争取国家、省级建设项目资金;二是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三是引导社会资金,按照“谁开发投入,谁有所受益”的原则,鼓励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投资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奖惩机制。
(四)制定管理措施。成立牧野区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牧野区城市林业生态圈管理办法》,将主要河路渠两侧林带划定为政府永久生态公益林,促进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