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源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传承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经区政府批准,现将第五批牧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共计3大类3项)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积极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