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2〕2号)文件要求,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新乡市牧野区卫北街道办事处、新乡市牧野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新乡市牧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