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牧野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豫财监[2017]111号)、《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新财监[2017]11号)文件要求,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新乡市牧野区统计局、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卫生院、新乡市牧野区北干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