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是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坚持预防和调解优先、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按照矛盾纠纷化解“路线图”,规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流程,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到诉讼,为群众提供清晰的指引,形成“综治中心负责节点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局面。二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区级“集中办”的原则,进驻六个常驻部门(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信访),十三个轮驻部门(建设、城管、教育、卫健、市场监管、民政、退役军人、人社、妇联、总工会、法学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确保综治中心实体运行、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实战平台效应”。三是警综平台推送矛盾纠纷通道打通。警综矛盾纠纷事件的移交流转操作,是新乡市综治网格化信息平台中的一个模块。在综治网格化信息平台可视化页面中可查看到警综移交数据统计、全量数据统计的显示,在事件详情列表中可选择相应的查询条件按时间查看各镇(街道)的发生事件统计的详情及数量。对于警综平台推送的相对应镇(街道)街道的事件,工作人员可通过多种查询方式查看警综推送事件的详细内容,并可对该事件进行相应操作,对已调处事件可做“回访登记”的操作。 警综矛盾纠纷事件的移交流转操作,让工作人员及时接收处理矛盾纠纷类分流事件,实现矛盾纠纷闭环管理,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