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问题的关注与宝贵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加快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步伐的倡议,我局作为社会化停车场监管备案的部门,深知此任务需多方协同、共同努力。我们将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反馈,努力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设与发展。
一、注重实效,推动落实
在寻求构建协作机制的基础上,我们将注重实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将加强对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间表顺利推进。同时,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协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的监管与支持
在公共停车场申报阶段,我局将积极介入,根据《新乡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要求,明确要求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建议,并鼓励其安装充电设施,确保充电设施与停车场建设符合当前社会需求。虽然目前没有强制安装的规定,但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可以有效促进充电设施的普及。
三、关于小充电桩(站)的建立流程
对于大型充电桩、充电站的规划与建设,其审批权限在发改委及供电部门。当建设大型充电设施时,需要首先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审批。
同时,小区内部物业管理范围的充电桩建立,区城管局没有涉及。
综上所述,推动充电桩安装工作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协同努力,明确职责、细化政策、加强监管与评估,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推动政策落实,助力充电设施建设
我局将充分利用自身宣传平台,积极宣传政府关于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和优惠条件,提高社会各界对充电设施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为充电设施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如协助办理审批手续、提供政策咨询等,确保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