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晶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学午间供餐及午托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家长接送时间与上学时间匹配问题
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及作息时间规定,上午入学时段为8:00,放学时间段为11:00,下午入学时段为15:00,下午放学时间为18:00(有课后服务),与家长上下班时间形成合理缓冲,学生在家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同时,各学校通过设置“入学缓冲区”(提前30分钟开放校门),允许学生提前入校在教室或指定区域等候,避免校门口聚集,设置“临时接送区”(校门口50米内划定即停即走区域)等措施,尽可能的避免接送家长短时聚集。绝大多数家长反馈现有安排与其工作时间吻合,接送矛盾不突出。和南方大城市朝九晚五作息时间存在根本差异。
二、关于学生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我区始终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严格遵循“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分布、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与学校距离合理,绝大多数学生通勤时间在15分钟以内,最大限度减少家长接送负担。短途接送客观上降低了对午间托管服务的依赖性,家长可便捷安排学生回家用餐及午休。
三、关于午托服务需求情况及现有寄宿制、供餐服务情况
根据全区学校及学生情况及新乡市经济发展情况,绝大多数家庭学生生活在父母、祖父母环境下,家庭接送小孩儿时间充足,仅少部分的家庭存在午托需求。当前,较大学校附近存在社会托管机构、市场化服务机构等社会资源,已能有效覆盖这部分学生及家长的个性化需求。目前,我区已有2所民办学校、1所职业教育学校等3所学校提供全寄宿管理,覆盖有长期住宿需求的学生,以上3所学校同时具备校内食堂,学校可为周边学生提供午餐服务。
四、关于校舍与师资条件限制
校舍资源方面,我区城区内多数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和校舍使用率已接近饱和,若增设午托场所或更换学生座椅,需大量资金投入,但受制于当前财政压力,依靠目前区级、局级财政难以快速落实。师资力量方面,教师承担教学、教研及课后服务等任务繁重,若额外增加午间管理职责,恐加剧工作压力,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综上,现阶段全面推行中小学午间供餐及午托服务的条件尚不成熟。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家长需求变化,动态评估资源配置,适时优化服务供给。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