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执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决议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 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的组织协调、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所承担的爱国卫生职责和任务;
(三)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单位 (社区)、卫生乡(镇)、卫生村(街)活动,推动城乡改水、改厕、环境治理和城市灭鼠工作;
(四)开展爱国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交流、合作和有关科学研究;
(五)承担区委、区政府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新乡市牧野区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中心
地址:新乡市北环路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新六街
联系电话:376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