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项目实施工作实际,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以下项目资金做出调整: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情况
2024年,调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0.16万元。
二、对接项目1个
调增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0.16万元。
责任单位:牧野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3-3069541
电子邮箱:myqxncb3069512@126.com
牧野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