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牧汛〔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07-26 09:10 信息来源:牧野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各镇(街道)、电源产业开发区、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三号台风“格美”28日夜里从我市经过。受台风影响,27日至28日,我市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累计降水量 100~150毫米,部分地区200毫米以上,其中西北部山区个别站点可达 400 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强30~50毫米,局部70毫米以上。

省防指已于7月26日15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市防指已于7月26日16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根据《牧野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报请区防指领导同意,区防指决定于7月26日17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街道)、电源产业开发区和区防指成员单位保持高度戒备状态,严格落实“123”“321”工作要求,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滚动会商研判,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要密切关注洪涝和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田积涝、中小河流洪水、易积水点、桥涵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应急避险、应急抢险工作。按照预案规定的响应行动,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遇有较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

 

牧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