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制度规定
发布日期:2025-09-11 08:30 信息来源:牧野区财政局 访问量:

区(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牧野区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正在开展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今后采购人业务培训及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加强采购人业务培训、强化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牧野区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采购人业务培训

1.培训频次:每年组织两次采购人业务培训,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对象:牧野区各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采购专员)。

3.培训内容:一是政策法规解读,聚焦最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及政策更新要点;二是采购流程与操作实务,详细讲解采购全流程规范、电子化平台使用和框架协议采购等;三是采购文件编制与案例分析,剖析文件编制要点、负面清单,通过典型案例分享经验教训;四是采购风险防控与廉政建设,识别常见风险点,剖析审计问题,强化廉政与职业道德教育,全方位提升采购人业务素养与合规意识 。五是各采购单位交流分享,提问环节。

(二)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1.检查频次:每年开展一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半年,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2.检查对象:在牧野区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所有社会代理机构。

3.检查内容:一是资质与制度管理:检查代理机构的执业资质是否合法有效,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二是采购文件编制:审查采购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条款,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明确、合规。  

三是采购程序执行:检查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审专家抽取和使用是否规范。

四是档案管理:检查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是否便于查阅和追溯。

五是配合专项整治:结合每年的专项整治要求,重点检查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虚假应标、采购文件设置不合理条款、违规干预评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目标与效果

1.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定期开展采购人业务培训,使采购人全面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采购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和业务水平,减少因业务不熟导致的违规行为。

2.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代理业务,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3.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增强采购人、代理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

4.提高采购质效: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项目质量,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和满意度,推动牧野区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采购人业务培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导,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严肃监督问责:对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处理结果,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舆论氛围。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