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牧野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了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以及基层政务和为民办事服务等信息公开,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加强了组织领导,健全了工作机制,提高了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是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制定了工作计划,规范了工作制度,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是组织机关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体干部认识到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四是全年印发工作信息23期,处理12345政府公共平台信息720条,回应市长信箱、人民网留言等网友来信 60余条。
五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通过实行对外、对内及时有效的政务公开,增加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六是按照区政府规定,在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注重时效,接受统一领导,有错必纠、错责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强化考核监督,加强社会评议,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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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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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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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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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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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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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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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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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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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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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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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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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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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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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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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保留4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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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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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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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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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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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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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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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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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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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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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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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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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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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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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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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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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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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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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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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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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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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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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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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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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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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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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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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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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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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完成区上下达任务,切实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立即予以公开,提高信息传送效率还需我们进一步努力。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探索新的路子,让政府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三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牧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牧政办〔2020〕4号)、《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牧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牧政办〔202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涉及卫生健康、公共文化服务、涉农补贴、扶贫领域等8个领域共计18项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目录进行公开。2021年,我办将按照《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牧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强对全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