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信息来源: 牧野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牧野区统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目标,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2020年统计月报信息24条,统计工作动态64条,其中人口普查相关工作信息16条,统计信息专刊3条。2020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二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由于统计宣传不够到位,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口径、数据采集方式缺乏全面了解,对有些统计数据存在疑虑和误解。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部门、个人执行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统计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强化统计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和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牧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牧政办〔2020〕4号)《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牧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牧政办〔2020〕1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科学、严谨、规范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班子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成立了以局长侯现英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刘麟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注重队伍建设。配备了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保证软硬件条件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需要。

(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为保证信息发布安全,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不泄密,确保不出现违法信息,坚持及时更新信息,保障栏目内容完整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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