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信息来源: 牧野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管理

1. 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信息涉及部门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重点加强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公开。今年我局回复12345新乡市公共服务热线信息6条。

2.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公开审查,单位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录入上传,按照保密制度等相关要求,明确和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1.2020年我单位无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使用的公文,目前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总数为零。

2.2020年底我单位行政职权事项总数为70,其中行政许可1项,当年增加0项,处理决定数量3项;行政处罚25项,当年增减数量为0;行政强制0项,当年增减0项;其他职权44项(行政检查17项、其他职权2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1项);当年已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实施行政强制的总数为0。

3. 我局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20年无增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较少。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加大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二)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乡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23号)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质量,积极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拓展预决算公开领域,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推进基层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预决算公开方式,我局积极与市局业务科室对接,并结合我局现有的权责清单,同时关注公众信息需求,我局认真梳理编制了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也指导镇办开展了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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