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02 信息来源: 牧野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牧野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稳步提升。今年来,我区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主动公开了牧野概况、牧野新闻、部门动态、镇办动态、行政区划、政府信息、人事任免、政府领导、政府机构、政府会议、政府文件等方面信息共计1500余条,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优化和规范,建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同时,我区通过政府网站政民互动专栏回复各类群众留言90条,为群众了解政府政府服务群众搭建了有效沟通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时限答复。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谁负责、谁发布,谁主管、谁受理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先后完善了《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等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二是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一方面按照允许公开第一时间公开”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回复群众留言,切实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注重公开质量,公开过程中紧密结合公众需求,在公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上下功夫。三是严格程序,强化保密审查。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审查程序,将信息发布与公文运转相结合,在信息发布的源头上严格把关。所有上网信息首先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再经责任科室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有疑问的退回业务科室重审,最后经主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的负责人审核同意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凡界定为涉密或不宜公开的,坚决杜绝上网,确保不发生违规泄密情况。

此外,我区还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印发了《全面推进牧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20〕4号牧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政办〔202019号),对各责任单位公开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公开时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牧野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对政府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加强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重点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定期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议。同时组织辖区各镇(办)、各部门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决策部署进行专题学习交流。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同时,区政府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45

126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3

61

29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28

348

171

行政强制

71

-5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轮训工作,定期开展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做好《条例》落实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努力从多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同时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保障工作。继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处理相关栏目信息的编辑与发布,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五是认真落实省、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进一步细化措施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乡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2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新政办〔2020〕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牧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牧政办〔2020〕4号)和《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牧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牧政办〔2020〕19号)等文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全区各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我区一是全面梳理公布了辖区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二是编制完成了区、镇两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三是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了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四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建立与国家、省、市保持名称、格式、位置相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建立了与市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相统一的区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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