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信息来源: 牧野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牧野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精神,积极完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署审计业务综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2021年允许公开的7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公告,内容涉及区级预算执行、部分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等内容,并将审计整改情况也进行了公告。

2021年,我局未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内容;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公告不了解,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继续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审计公告管理有关内容,依法依规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同时,实时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公告理解能力,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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