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1 09:55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021389

    通讯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六街与纬二路交叉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益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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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电源产业开发区创业路与新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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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东部污水处理厂。

2、废气:造粒工序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破碎工序主要为颗粒物造粒工序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目高噪声设备为: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风机等,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为: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尘,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回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