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宁晖,副主任李翠萍、赵卫东、双培安、刘焱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区发改委、工信局、建设局等14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参加会议。刘焱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工委主任徐国卿宣读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区政府副区长丁福友介绍了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和下一步配合执法检查的工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副局长李琳德就《条例》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宁晖主任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宁晖强调,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是今年市县两级人大开展的一项重要联动监督工作。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通过开展高质量的执法检查,全面提升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特点要求和重要意义。要把握关键环节,组织执法检查有序开展,确保《条例》在我区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把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反馈相关单位,依法推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