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扣押无主财物的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30 10:55 信息来源:牧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2024年5月24日,高速交警长济大队移送给我局一批不明来源冷冻肉品,车牌号为:豫A9199P、桂FC520挂。本局依法对上述涉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肉品进行了扣押,要求车主、驾驶人员通知上诉扣押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提供被扣押货物真实合法的来源证明材料,持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并配合调查处理。截至目前,上述扣押物品无人认领。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和八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请上诉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乡市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人认领,本局依法将上述扣押在案的物品视为无主财物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新乡市牧野区郊委路10号

联系人:吴东      

联系电话:0373-3052861

新乡市牧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