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牧政土〔2022〕第13号)
发布日期:2022-07-13 17:00 信息来源:牧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为保障牧野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牧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该地块涉及王村镇中马坊村、栗屯村、周村、李庄村四至范围:东至王村镇周村土地,南至王村镇栗屯村、周村土地,西至王村镇中马坊村、栗屯村土地,北至王村镇周村、中马坊村土地。

拟征收地块二:该地块涉及北干道办事处小杨庄村,王村镇寺庄顶村、周村,四至范围:东至民生渠,西至新辉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后,牧野区政府根据勘测定界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牧野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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